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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姓女護士結婚不到一年就與一名醫師交往,他的趙姓丈夫懷疑妻子出軌,僱用徵信社非法侵入醫師租屋處偷裝針孔攝影機,雖錄到2人同床畫面,但會同抓姦的員警並未目擊2人性交,加上證據是非法取得,台南地院判決被告無罪,全案仍可上訴。

擔任老師的趙男與李女於96年4月結婚,不久趙就懷疑妻子可能和院內方姓醫師偷情,97年1月2人協議離婚,趙後來又反悔,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確認婚姻存在之訴,法官判決2人婚姻關係存在,但李女又訴請離婚。

在離婚官司尚未判決前,趙僱請徵信社非法侵入方姓醫師租屋處,並在房間內裝上針孔攝影機蒐證,97年8月3日凌晨1時許,趙男會同警方上門抓姦,當時雖在門外聽到女子「叫床」聲,但2人遲未開門,未查扣到衛生紙等證據。

趙堅持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台南地檢署以方姓醫師不知李女是有夫之婦,因此只起訴李女,並建請法院簡易處刑。李女一審簡易判刑4個月,她不服上訴,二審認為光碟和照片是侵犯隱私權不法取得的證物,證據不具正當性,改判李女無罪。另外,徵信社邱某、曾某因為非法侵入民宅錄影,已被檢察官依妨害秘密罪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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